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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厦门市统一认识为社区居委会工作“减负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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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记者黄静… 文章来源:厦门广播电视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1-4 22:07:31 【字体:小 大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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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面千条线、下面一根针”,这句话是对繁琐的社区工作最形象的形容,但是,今后在厦门,这样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。在昨天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》及配套方案中,如何为社区工作“减负”成为一大亮点。 昨天的会议共下发四个关于社区建设的新文件,其中有3个都是为了给社区工作“减负”而推出的。今年,我市首度对社区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划分界定,明确社区自治工作10项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常规性工作51项、各类台帐和报表76项。而此前,一年下来,由社区承担工作少说也有近200项,各种需要填报的报表更是不计其数。 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、市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陈炳发: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基础性的工作,社区工作,社区实际上是一个自治组织,这次我们的重点就把它放在怎么把自治组织的自治搞好。所以该由政府职能部门做的你去做,属于社区做的社区完成,这样把它桥归桥,路归路。 而在《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》中更是明确指出,除了已列出的具体工作外,今后,有关职能部门交由社区协助完成的新的工作和报表、台帐,原则上要按照严格的工作准入制度和“费随事转”的要求加以解决。 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、市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陈炳发:政府职能部门进社区工作的核心是服务居民,而不是转嫁工作责任,转嫁工作负担。 此外,昨天的会议也对今后的社区考核进行了规范。会议提出,原则上除了国家部委和省级有明确要求外,我市各部门不得在社区单独开展各种考核评比活动。今后对社区工作的检查考评,将统一由各区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办公室牵头,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,每年仅进行1到2次的综合考评。 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、市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陈炳发:我们这次主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,逐步让社区的精力放在社区,用在服务居民,服务社区,服务居民多做一些服务性的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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