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湖北日报(记者崔逾瑜) 转户口领取户籍登记表,打工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,必须先交“社区建设统筹费”,否则不予办理。这一现象发生在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烈山社区。昨日,记者从物价部门证实,此项收费涉嫌违规。
近日,该社区居民罗先生向本报反映,他女儿今年考取武汉一所大学,转户口时需在社区填写一张户籍登记表。孰料,领表前社区要求收取130元“社区建设统筹费”。当罗先生质疑其收费依据及标准时,对方语焉不详,只说每个人都得交。
无独有偶,几天后,该社区居民张先生也反映,他帮在外打工的亲戚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时,社区工作人员要求按户口簿上的3人标准,收取600元“社区建设统筹费”。后经“讨价还价”,社区同意只收取办证人员一人的费用,即200元。
记者登录湖北省物价局、随州市物价局网站,均未查到“社区建设统筹费”收费项目。对此,烈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解释称,“社区建设统筹费”包括义务兵统筹费10元、义务植树费20元、绿化费10元和防汛费25元,这些费用每年按人头收取,合计65元。“平常到居民家里收不到,只有他们到社区办事时我们才好收取。”
对烈山社区的解释,曾都区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表示,除防汛费属于正常代收费用外,其他几项收费都涉嫌违规。其中,根据鄂价费字[1992]110号规定,适龄公民未按全国人大决议规定每年每人完成3-5株义务植树者都应交纳绿化费,随州地区为4元;收取绿化费后,不需要再重复收取义务植树费用;另外,从未听说过义务兵统筹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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